实验用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4-04 点击数:

为了教学和科研的正常开展,保证实验安全进行,规范实验用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简称实验用耗材),按照《平顶山学院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参照《平顶山学院招标管理办法》《平顶山学院货物与服务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学院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各单位实验用耗材按照下面办法进行管理。

一、实验用耗材范围

教务处主管经费购置的用于教学实践、竞赛等的实验用耗材;科研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购置的实验用耗材;实验维持费购置的实验教学用耗材。

实验用耗材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耗材,主要有: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实验材料,如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试样(件)等;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实验用具设备,如用于实验教学和科研实验的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示教模型等;在实验过程中易消耗和损坏的物资,如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刀具、实验用小动物、植物等。

二、组织保障

各二级学院负责实验用耗材的日常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业务范围内实验用耗材申请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对二级学院实验用耗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申请及购置

各使用单位坚持勤俭办学、厉行节约、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原则,根据实验用耗材的库存情况和实际需求,提出申购计划和清单,要避免重复采购或者大量采购的现象。

(一)危化品类耗材

危化品含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麻醉精神类药品等,危化品目录可在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主页“实验室安全”处下载。

涉及危化品类耗材,无论经费来源如何、采购金额多少,都需要经院系论证后,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实验室管理处提交采购申请。属管制类危化品,申报单位配合实验室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采购。

(二)普通类实验用耗材

非危化品类实验用耗材均属于普通类实验用耗材。普通类实验耗材的管理根据采购金额和经费来源依照以下流程进行管理。

1.教务处主管经费购置实验用耗材

教务处主管经费购置的实验用耗材,根据使用方向(使用方向如技能大赛、毕业论文、第二课堂、开放实验室等)进行分类打包申请购置。原则上每一个使用方向每学期集中向教务处申请采购一次(申购流程可在网上服务大厅中“智慧实验室”中进行,技能大赛用耗材在大赛开始前两个月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的1万元(含)以下的普通类实验用耗材,由申请单位自行采购;1万元以上的普通类实验用耗材,在教务处审批后由实验室管理处根据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2.学科建设经费和科研经费购置的实验用耗材

学科建设经费和科研经费购置的实验用耗材,申购金额1万元(含)以下的普通类实验用耗材,申请人直接登录网上服务大厅中智慧实验室,提出申购计划,申购计划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后采购。

申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普通类实验用耗材,需在网上服务大厅中智慧实验室中进行申请,按照科研经费的审批权限审批后,由实验室管理处组织采购。(申购耗材金额在1万元至3万元,由单位负责人审批;3万至5万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科研处审批;5万元以上需主管科研副校长审批)。

3.实验维持费购置的实验用耗材

切块到各单位的实验维持费只能用于购置支持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开设课程的教学实验用耗材和维护设备正常运行的耗材,实行切块管理、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各使用单位在每年9月依据下年度的实验教学计划编制需求计划,并根据库存情况,形成购置计划。

购置计划金额1万元(含)以下的普通类实验用耗材,由申请单位实验室主任直接登录低值易耗品管理系统,提出购置计划,购置计划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采购。

超过1万元的购置计划清单报实验室管理处审核,由主管校领导审批后采购。对于一些急需用于实验教学的耗材,金额不超过1万元,各单位可根据学校的采购办法自行采购,但每年急需物品的采购总量不得超过1万元,避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情况出现。

四、签订合同及验收

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实验室管理处起草、签订合同。在合同会签时,使用单位负责人需签署意见。

各使用单位是合同履行的执行者和验收者。各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数量、规格、质量及供货时间进行接收物品,并进行验收。如有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按照合同规定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向供货单位提出异议;若供货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进行供货,使用单位应及时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将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实验室管理处在合同期结束后,将邀请学校监督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及供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管理

(一)各单位负责实验用耗材的日常管理

各单位严格按照《平顶山学院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实验用耗材的管理,利用“智慧实验室耗材管理系统”进行申购、入库、出库手续,要做到“物必入库、随用随领、账物相符”,入库、领用、出库都要办理手续,并实行领用人签字制度,做到有据可查。

1.入库管理

采购后的实验用耗材,由申请人生成入库单,通过验收人清点物品并拍照上传到耗材管理系统中,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盖章、复核入库。

2.领用、出库管理

耗材领用时要坚持“随用随申请、先申请后领用”的原则,根据实验所涉及种类和数量领取物品,一般物品可根据一周的实验项目卡领取一次,特殊物品(危化品)随时使用随时领取,领取量要精确到该物品的最小单位。

在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时候,领用人员要先在智慧实验室系统中填写领用申请,经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或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后,生成出库单,持出库单到仓库领取使用物品(特殊物品如危化品领用单要由主管副院长签字)。严禁将一学期的使用物品一次领回实验室分散存放,严禁领用后再补办领用手续等。

对危化品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平顶山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贮存、领用、退还,要建立专用的出、入库账目,经常进行核查登记、要坚持“先进先出、现用现买、现用现领、剩余返库”,在使用时作好使用记录。

(二)实验室管理处对全校实验用耗材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实验室管理处将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实验用耗材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私自购置危化品情况、检查帐、物是否相符、领用、出库、使用及回收情况、物品的保管及存放等情况。对不按照规定执行或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报账

入库单通过智慧实验室先由相应人员审核验收审批并由实验室管理处盖章后,方可按照财务报账程序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