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22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请务必认真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持续开展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安排专人,定期对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漏雨漏水等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及时准确向单位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汇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在我省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施行实验室安全日报制度,各学院要制定专人,每日在实验室管理微信群中填报实验室安全动态。

2、对确需在汛期开展实验活动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汛期学生实践活动,要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人员进出入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实验操作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实验过程安全。开展实验时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防护。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3、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工作,不因汛期而发生意外。要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存放、安全使用、泄露防护以及危险废弃物的回收等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出库、返库制度要求。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