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在2021级新生(含专升本)中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题教育,新进教师实验室安全教育可同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21级新生(含专升本)和新进教师。
2.教育培训时间2021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要结合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开展,根据情况可采用线上实验室安全教育,为不影响后续考试,须在9月27日前完成。教育培训内容可以参考以下8个方面,但不限于这8个方面。
1.实验室安全守则
2.消防安全
3.水电安全
4.化学品安全
5.生物安全
6.辐射安全
7.激光安全
8.仪器设备使用安全
(二)实验室安全考试
1.请各学院组织2021级新生(含专升本)于2021年9月26-28日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试卷满分100分,得90分及以上者合格,若考试不合格组织补考,直至合格,补考时间是9月29日。考试操作具体事项见附件1。
2.答题完毕后,系统会弹出成绩页面,请截图保存(一旦关闭无法重新查看分数),参加考试的同学将成绩报至学院(考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
(三)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新生在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与相应学院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方可具备进入实验室资格。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依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挑选教育培训内容,严格严肃组织考试,按时完成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2.由各学院组织考试,考试完毕后登记学生的姓名和分数,于9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学生成绩登记表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519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5836996659;2656777
3.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存档相关材料。各学院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含照片、截屏等),于9月30日下午5点前发送邮箱:pdsusysgl@163.com。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