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25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我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校内各类实验实训场所,按照《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电线线路、燃气等重点火灾源头进行全方位排查,查看消防设施配备数量是否充足、类型是否合理、状态是否完好可用,保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同时关注其他重点部位和环节(如危险化学品安全、水电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以及仪器设备安全)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二、工作要求

1.深入全面排查。各单位要深刻汲取11·21安阳市火灾事故沉痛教训,强化底线思维,树牢安全意识,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力度不减,按照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实训场所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每个风险隐患点都排查到位。

2.彻底整治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要全部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个重点部位一个方案。11月底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隐患,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四落实”。

3.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4.落实落细责任。坚持铁手腕,落实落细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5.各单位在自查、整改基础上,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

6.做好值班值守安排。即日起至开学前,值班值守人员要持续在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

三、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2022年11月25日—12月1日)

2022年12月1日下午18:00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见附件)和12月份值班安排表电子版发至邮箱:pdsusysgl@163.com。

(二)学校检查(2022年12月1日—6日)

学校组织校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三)持续巡查(2022年12月9日后至2023年2月28日)

 2022年12月9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持续巡查,确保实验室安全,后期加强常态化巡查,强化底线思维,树牢安全意识,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力度不减。

 

联系人:吕乐乐,电话:2656777。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24日